近期,萍乡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例。为严明纪律,现将查处的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萍乡日报社经营发展中心副主任杨柳违规组织公款旅游问题。2013年至2015年间,杨柳任萍乡日报下属广告公司负责人期间,违规组织单位员工到浙江义乌、横店和湖南张家界等地公款旅游。2018年5月,杨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安源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原主任科员、企业注册局局长糜思萍收受财物问题。2013年至2018年间,糜思萍利用职务便利,通过暗示或主动的方式,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数额不等的“红包”以及水果、香烟等财物,共计价值34380元。2018年6月,糜思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降为副主任科员。
湘东区东桥镇鸭路小学原校长漆中华违规公款消费问题。2017年11月7日,漆中华带队到萍乡市某小学参观学习,学习结束后,漆中华等人到萍乡市“金色年代”休闲中心泡脚,随后在萍乡一餐馆用晚餐,当天共计消费673元,并以11月份伙食费名义在学校财务上报销。2018年4月,漆中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免去校长职务,其他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并补缴相关费用。
芦溪县芦溪镇古城管理处原主任王友发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5年至2016年间,王友发由单位每月提供两条香烟供其使用,共计价值20100元。同时,王友发还违规在单位报销个人购买的社会保险12000元。2017年,古城管理处班子成员套取项目资金209139元用于发放津补贴,王友发个人从中分得42911元。2018年6月,王友发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其他相关人员受到相应处理。
上栗县电视台副台长夏万霖违规操办生日酒宴问题。2017年10月23日,夏万霖违规操办其本人60岁生日酒宴,邀请同事参加,并收受同事礼金2000元。2018年6月,夏万霖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2000元礼金退回同事。
莲花县教育局副主任科员易重阳违规收受“红包”和礼金问题。2012年至2015年间,易重阳利用负责县教育园工程技术和质量监督工作的职务便利,先后9次收受县教育园承建方赠送的“红包”和礼金,合计1.8万元。2018年3月,易重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上缴县财政。
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副主席温招萍违规发放奖金福利问题。2013年至2017年间,温招萍任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属汇恒公司总经理期间,违规超额发放绩效考核奖、达标奖、津补贴和加班工资共计586404元,温招萍个人违规超额领取50493元。2018年6月,温招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上缴区财政。(萍乡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