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保单位、参保个人:
为进一步提高经办服务水平,方便参保单位及个人办事,现就《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打印事宜通告如下:
一、我中心开通了参保单位及个人网上《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打印功能。已办理网上经办的参保单位职工需开具《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的,由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经办人员登录单位网报系统进行打印;参保个人可登录到南昌市人社局官网:进入“网上办事”栏目中“个人网上办事大厅”子栏进行打印。同时在社会保险经办大厅配备了自助柜员机,由参保单位及个人根据需要自助打印《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地址:南昌市东湖区子固路12号社会保险公共业务经办大厅)。
二、网上及自助柜员机打印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已经套盖“南昌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社会保险证明专用章”,其与原经办窗口出具并加盖证明专用章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数据、格式一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为方便《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使用单位鉴别其有效性,每张《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左上角都有系统随机生成的唯一凭证号,可登录到南昌市人社局官网:http://www.heng-shen.com进入“网上办事”栏目中“社保证明验证”子栏,使用唯一凭证号进行验证。
四、本《通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届时我中心各经办窗口不再受理《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打印及网上打印证明加盖公章等相关业务。
特此通告
南昌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2018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