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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 2012-01-17 14:20:11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字体: - -

 2012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2012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省委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市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按照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紧紧围绕稳增长、惠民生、保稳定的工作大局,坚持“民生为重、人才优先”工作主线,深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向纵深拓展,大力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大引智工作力度,切实加快人事制度改革步伐,全面加强公务员队伍和制度建设,深入推进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坚定信心,稳中求进,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做得更实更好,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一、深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

(一)全面完成就业工作目标任务确保完成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员6.87万人,“4050”人员就业6900人,“零就业家庭”安置率100%,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有1人就业,城镇就业率94.5%。确保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3.33万人,其中省内转移2.8万人。就业和技能培训5.56万人,其他培训1.5万人。

(二)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贯彻实施《江西省就业促进条例》,进一步完善发展服务业、劳动密集型企业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抓好《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发放和管理,推动稳定和扩大就业政策措施的落实,鼓励企业稳定现有就业岗位,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会同财政部门确定就业资金分配方案,及时预拨资金。加强就业资金的使用管理,确保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资金落实到位。完善就业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资金绩效考评机制,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三)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首位。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实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启航工程”,完善以实名制为基础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制度。今年选拔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100名,统筹推进大学生服务基层项目。对已招募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情况进行一次调研,认真研究解决“三支一扶”大学生管理服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联合有关部门、团体定期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 “工业园区用工对接” 、“送岗进校园下乡村”、“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等活动,建立健全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制度,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促进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努力实现零就业家庭的动态清零。大力发展家庭服务业。

(四)统筹做好各类群体就业工作。积极拓展就地就近和跨地区转移就业渠道,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稳步扩大。重点做好工业园区用工对接工作,依托工业园区和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建立工业园区企业用工需求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需求信息互动机制。在保证市内用工的前提下,继续坚持市内就业和劳务输出并重,市内增岗与省外输出并举的方针,广泛收集就业岗位信息,提高省外输出组织化程度,促进农民工有序流动。促进妇女、少数民族和残疾人就业,做好刑释解教人员、戒毒康复人员等特殊人群的就业帮扶工作,维护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合法就业权利。

(五)深入推进创业带动就业。调整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提高贷款额度,扩大贷款扶持范围,严格规范管理,实现精确化操作。今年小额贷款发放2.73亿元,其中支持个人创业达70%以上,小额贷款新增担保基金1100万元,贷款回收率达95%。全市县区建立创业指导中心、孵化和培训示范基地,完善创业指导、交流和竞赛平台,形成综合性创业品牌。

(六)加强职业培训。完善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和政策。加强职业培训统筹管理,加大职业培训投入,全面落实培训补贴政策。依托技工院校和企业大力开展岗前培训、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大力推进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完善服务体系,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层次和水平,创争全国创业品牌。开展职业培训7.5万人,其中工业园区定向培训3.3万人,创业培训7600人。

(七)加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整合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拓展服务功能,完善服务手段,改进服务方式,落实各项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制度,推进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向基层延伸。建立就业信息网络服务体系,实现网上数据采集和就业信息动态管理。完善园区企业用工监测制度,提高动态监测水平。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监测范围,准确掌握农村劳动力动态流向。完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职业供求分析制度。组织 “南昌招聘团”,赴外招才引智。

(八)推进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按照国家和省部署,加快整合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开展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创建活动。加强市场管理工作队伍建设,提高市场管理工作水平。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测工作。

二、扎实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向纵深拓展

(九)全力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和待遇支付工作。以非公有制企业职工、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和被征地农民为重点,扩大各项社会保险覆盖面,在工业园区扩面征缴上有新突破。2012年底,城镇基本养老、城乡居民养老、城镇基本医疗、工伤和失业等险种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16.9万人、128万人、114.5万人、68.5万人和56.8万人。城镇基本养老、城镇基本医疗、工伤和失业征缴基金分别达到42.82亿元、8.68亿元、7532万元和1.63亿元。加强社保基金征缴,实行社保经办机构、劳动监察、法院联动机制,加大企业欠费和挂帐的清理力度,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按规定支付和发放。

(十)进一步做好养老金发放和社会化服务工作。确保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强化社保待遇支付稽核,建立社保异地支付协查和违规案件举报机制。按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做好2012年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调整工作。继续做好未参保城镇小集体企业职工和困难群体等参加养老保险工作和待遇核发,落实企业立功受奖人员提高退休待遇。落实企业年金政策,推进企业年金工作。健全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网络,提升社会化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十一)积极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进一步做好我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两项制度的试点工作。以参保续保缴费工作和提高城镇居民参保意识为主要着力点,研究解决政策衔接问题,确保政策衔接平稳过渡。以实现2012年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两项制度的全覆盖为目标,将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三个城区纳入新农保和城镇居保的试点范围。切实落实《南昌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指导意见》,进一步推动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严格按照“先保后征” 的原则,加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落实情况的审核工作。

(十二)认真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工作。全面推进医改各项工作,重点从以扩大覆盖面转向提升运行质量。完善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政策,落实国有、集体企业、困难居民和失业人员医疗保险参保资助政策。全面推行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将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年人均240元,个人缴费标准成年人提高到120元、未成年人50元,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0%。加强基金预算管理和调控,推进付费方式改革。建立和完善医疗服务监控管理办法。完善补充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政策。继续推动生育保险工作。

(十三)加强失业保险制度建设积极推动失业保险实施部分模式的市级统筹工作,进一步提高失业保险基金承受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继续推动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着眼有效保证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水平不下降,根据社会物价消费水平,适时提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切实做好失业动态监测工作。开展失业预警和失业预防工作,探索面向各类用人单位的调控机制,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加强职工安置情况监控,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加快实行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用工监测工作,增加监测样本企业,建立失业动态监测工作联动机制。

(十四)完善工伤保险制度。大力宣传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会同有关部门出台《南昌市建筑行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南昌市商贸、餐饮、住宿等服务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大力推进我市工伤康复工作,成立市工伤康复中心,制订和完善工伤康复的配套措施,提高工伤康复质量。探索工伤预防措施,继续抓好工伤预防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工伤保险引进商业保险模式,努力提高工伤职工待遇水平。将遗漏的老工伤人员随时纳入统筹管理范围,做好老工伤人员的待遇发放工作。

(十五)不断提升社保经办服务水平和质量。探索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险登记制度,大力推进养老、医疗保险城乡统筹,做好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工作。探索和推进“统征分付”经办模式,提升精确管理水平。加强社会保险社会化服务管理,推进社会保险经办标准化建设。

(十六)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今年起,预算管理将全面覆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养老和新型农村养老等八个险种。加强社会保险内控制度体系建设,实现常态化和制度化。强化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稽核,建立社会保险异地支付协查和违规案件举报机制。开展新农保、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基金管理情况检查,加强社保基金反欺诈工作,确保基金安全。

三、大力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十七)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全面实施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加大人才培养力度,落实人力管理实验区建设各项措施。实施“521”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计划,落实第一、二层次人选培养经费。推进博士后管理体制改革,做好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申报工作。加强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选拔、推荐和表彰工作。启动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完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制度。完善专家服务工作,细化服务措施。充分发挥各类专家的智力优势,为“三农”及各类企业解决技术方面的难题。完善专家基地建设和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大力吸引海外留学人才回国服务和创业,推进留学人员回国服务体系建设。

(十八)全力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实施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组织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工程”。培养青年高技能人才、紧缺技能人才1000人,城镇困难家庭子女免费入读技工院校830人。职业技能鉴定6.5万人,建设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2个,市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5个,国家级示范鉴定所(站)1个,公益示范性实训基地1个。

(十九)加快改革完善人才评价机制。不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丰富、完善人才评价办法。规范非公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逐步实现非国有企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与国家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并轨。从严控制职称评审通过率,进一步控制数量、提高质量。推进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试点工作,建立高技能人才评价新体系。加强人事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安全。

四、进一步加大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力度

(二十)搭建三大平台。一是力争举办第一届中国海外高层次人才南昌国际交流与合作大会。争取有关部门支持,举办第一届中国海外高层次人才南昌国际交流与合作大会。二是设立我省首家外国专家俱乐部——南昌外国专家俱乐部,为长期在昌工作的400多位外国专家提供相对固定的交流平台,增强外国专家对南昌的归属感和认同感。三是举办第一届南昌籍海内外精英人才联谊会,开展以项目对接、人才引进、智力服务为内容的联谊活动,吸引更多的本籍人才来昌创业。

(二十一)实施三大计划。一是“洪城特聘专家计划”,落实第三、四批共20项洪城特聘专家项目,开展第五批“洪城特聘专家”招聘活动。二是“引进国外智力计划”,实施国家级引智一般项目10项,重点项目3项。市级引智一般项目50项,重点项目10项。三是“洪城计划”,引进“四带”人才来昌创业。

(二十二)开展三项活动。一是开展南昌市中外专家迎春联欢活动。二是举办第四届外国专家“南昌论坛”。三是组织获得国家友谊奖、省“庐山奖”、市“滕王阁奖”的外国专家外出休假。

五、全面加强公务员管理工作

(二十三)优化公务员队伍,做好公务员考录、选拔工作。扎实做好全市考录公务员工作,完成年度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做好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录公务员工作,组织落实好面试、体检、考核和录用等各环节工作确保公务员考录工作“零差错”。坚持基层导向政策,加大力度,继续开展面向基层择优选调公务员工作,不断优化公务员来源和结构。

(二十四)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联合市委组织部开展新录用公务员到基层锻炼工作,拟订《关于选派新录用公务员到县区、乡镇(街道)锻炼的工作方案》,争取年内组织实施。开展新录用公务员的初任培训,筹办一期国内全市公务员更新知识培训班。做好全市表彰、奖励审核工作,开展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

六、切实加快人事制度改革步伐

(二十五)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建立事业单位合同用人、公平竞争、绩效评价、人员退出、权益保障和监督管理等六项人事管理新机制。按照从今年开始市、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由设区市组织的要求,抓紧出台全市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文件。做好岗位设置实施工作和人员聘用工作,完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建立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我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动态管理。完善岗位设置相关政策,妥善处理现行专业技术岗位评聘矛盾问题,科学调整不同行业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开展管理岗位职员制试点,探索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管理工作特点和规律的职员制度。

(二十六)加强军转安置工作坚持把军转安置工作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全面完成2012年军转安置任务。做好驻昌部队随军家属调配安置工作。健全完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体系,促进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就业创业,推动开展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网络培训。进一步做好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工作。做好年度企业军转干部解困标准调整、走访等工作,加强思想教育和政策宣传,确保企业军转干部解困政策的落实。

七、深入推进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二十七)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待国家制定出台干部职务与职级并行、工资待遇向基层倾斜和地区附加津贴政策后,及时做好组织实施工作。落实国家关于公务员工资水平正常调整政策。做好调整公务员津补贴的实施工作。

(二十八)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意见,根据省实施办法,制定我市落实方案。加快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工作,督促县(区)尽快实施到位。做好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核定工作。落实我市高层次人才激励机制配套政策。

(二十九)加强企业工资分配调控。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新颁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及时发布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行业人工成本信息,引导用工单位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健全企业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工资保证金制度,将工资保证金制度的实施范围从建筑领域扩大到水利、交通、园林等行业。开展全面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专项行动,力争实现“基本无拖欠”。

八、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三十)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进一步提高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加强对小企业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规章政策的指导和服务,继续开展“春暖行动”。指导各类企业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依法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加强对劳务派遣的规范引导。全面推行以劳动合同为基础的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加强对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管理和服务,推进劳动定额定员标准化工作。

(三十一)积极推进集体合同制度。以工资集体协商为重点,稳步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大力实施“彩虹计划”,扩大集体合同覆盖面,提高集体协商的实效性。探索开展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制度。

(三十二)大力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巩固和扩大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工业园区活动,以小企业和非公企业为重点,继续推进乡镇(街道)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努力扩大创建活动的覆盖面。鼓励更多的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积极参加创建活动。

(三十三)进一步加强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指导各县区和有关行业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逐步扩大三方对话范围,增强三方机制的广泛性和代表性,推动三方机制向企业比较密集的乡镇(街道)延伸。建立劳动关系形势的分析研判制度,努力提高三方共同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的能力。不断健全和完善劳动关系工作制度。

(三十四)全面推进农民工工作。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加强技能培训、工资支付和参加社会保险等各项权益维护工作,为农民工开展综合服务,扩大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覆盖面。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指导意见,组织开展“千户百强”家庭服务业企业创建活动,开展家庭服务业评选表彰先进活动。

(三十五)加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力度。大力推进企业和基层组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建设,强化仲裁机构内部建设,提高化解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能力和效率。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2012年底60%的乡镇街道设立基层调解组织。推动建立重大集体劳动人事争议应急调解协调机制,探索建立事业单位人事争议调处机制。加快推进仲裁院建设,年底所有县(区)建立仲裁院。加强各县区办案交流工作,努力实现全市仲裁工作“程序规范化、文书标准化、管理制度化”,高质量完成调解仲裁统计分析上报工作。认真做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文书、档案管理工作。加大调解员、仲裁员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仲裁员的政治素养、专业知识和办案技巧,实现仲裁员队伍的职业化和专业化。

(三十六)着力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加大日常监察执法工作力度,畅通劳动者举报投诉渠道。完善行政司法联动机制,重点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劳动用工与社会保险、农民工工资支付等专项执法检查,建立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制度。全面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突出基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队伍建设,推动各地逐步在街道乡镇配备专职或兼职监察执法人员,在用工数量大、劳动者人数多的乡镇(街道)配备专职监察执法人员。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重点解决监察人员不足、经费保障困难、执法装备和服务设施较差等问题。

九、统筹推进综合性基础性工作

(三十七)加强规划和统计工作。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总体规划以及人力资源和就业岗位开发、人才、就业、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等五个专项规划。加强统计服务,提高统计分析质量。做好各类项目的汇总、审核和申报工作,积极争取财政补助支持。

(三十八)着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快社会保障一卡通及金保工程二期建设进度,全面提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领域的信息化管理和服务能力,实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两大业务领域在信息技术管理上的有机融合。在实现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同城同网”的基础上, 2012年逐步将灵活就业人员银行直缴功能拓展到县区。进一步将信息网络延伸到乡镇(街道)和社区,形成统一的社会保障服务网络。在此基础上,研究开发社会保障卡信息功能,逐步实现社会保险“一卡通”。研究并开展社会保险网上办公,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为依托,及时公布最新文件政策、工作动态等信息,并着力研发社会保险业务的网上预约、网上申报、网上办理、网上查询等功能。

(三十九)积极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强资源整合,推进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启动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大楼建设。贯彻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中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划项目,推进公共服务平台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改善保障条件。加快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86712333电话咨询服务中心建设,强化全市一体化的咨询和投诉服务体系的功能。

(四十)加强新闻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强新闻宣传归口管理,加强重点业务工作和重大活动的主动宣传策划,为政策落实和工作推进创造良好舆论氛围。加强新闻发布制度建设,创新发布形式,丰富发布内容。发挥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简讯》宣传的主阵地作用。加强舆情引导工作,建立完善舆情监测报告、研判预警和舆情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建立舆论引导机制,主动开展网上舆论引导。积极与驻昌媒体和市级有关媒体沟通,提高与媒体打交道的能力和水平。

(四十一)做好政务公开和督查工作。以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为重点,推行行政决策公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公共服务机构办事公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认真受理公众依法申请公开事项。进一步加强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网站建设。拓展政务信息渠道,加大信息上报下发力度。健全落实民生工程等各项工作情况通报、定期督查、效果评估工作制度,改进完善年度工作考核办法。

(四十二)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调查研究工作,完善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基层调研和专题业务调研工作机制,提高调查研究服务决策的科学性、时效性和针对性。继续组织开展社会保险“五险合一”统一征缴、人保系统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调研。充分利用和组织社会力量,加强对全局性、制度性政策问题深入开展重大课题研究。

(四十三)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和法制建设。推进规范性文件和法律法规的清理工作,基本建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库。开展行政争议处理质量年活动,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创新行政争议处理方式。进一步清理行政职权,深入推进行政许可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工作,启动非行政许可项目网上审批,健全完善重大事项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贯彻落实“六五”普法工作规划,继续以《社会保险法》贯彻实施为重点,做好2012年的普法教育工作。

(四十四)切实加强信访维稳工作积极开展“争创先进信访窗口、争当优秀信访干部”主题实践活动,提高做群众信访工作的能力。加强源头治理,着重治理重信重访,把信访问题和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处理在萌芽状态。完善信访突出问题领导包案制度,加强内部联动和外部协作机制建设,建立预防重大、异常、突发群体上访事件的工作预案,建立信访应急队伍。动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做好相关人员的稳控工作,防止重大群体性事件发生,确保不发生影响社会安定的集体上访和异常信访。做好“十八大”等重要敏感时期的信访维稳工作。

十、着力加强系统自身建设

(四十五)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力度。认真贯彻落实《2011-2015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建立干部培训动态化、常态化机制,实现“上岗即培训”。继续实施干部培训工程,丰富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实现理论教育、党性教育、知识教育和能力培养的相互补充,脱产培训、自主选学、网络培训与实践提高的有机结合。

(四十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突出党风廉政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和廉洁自律意识。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各项规定,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规范权力运行流程,确保各项权力规范运行。重点加强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加大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管,着力抓好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

(四十七)加强系统作风建设。以“迎接党的十八大、学习十八大、宣传贯彻十八大”为主线,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和 “作风大转变、效能大提速、环境大优化”集中整治活动。大力开展创建优质服务窗口和“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以一流的作风、一流的效能、一流的环境,实现“市委市政府满意、企业和基层满意、群众满意、上级主管部门满意”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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