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落实市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和全省人社工作会议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坚持“创新发展、规范管理”的工作原则,以“全省争第一、创唯一,全国出经验、当标杆”为目标,以深入推进“九大项目”为抓手,深化改革、锐意进取,全力推动人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南昌样板”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和民生保障。
一、促进就业创业
1、全面完成就业工作目标。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贯彻落实稳定和扩大就业的新一轮政策,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零就业家庭安置率100%。
2、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加快大学生创业指导分中心建设,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实名登记、职业指导、政策宣传和兑现。大力发展我市家庭服务业品牌市场建设,促进新的就业增长点。进一步丰富创新“农民工散工超市”工作内涵和服务内容,使之成为农民工转移就业的重要窗口和有效途径。抓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健全就业援助的长效机制,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运用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政策,做好就业困难人员托底帮扶工作。
3、创新做好就业扶贫工作。充分发挥就业在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核心作用,坚持市县联动,整体推进,分类指导、因人施策,通过就业服务对接、扶贫车间建设、公益性岗位开发、职业技能培训等,积极落实各项帮扶政策,推动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尽快脱贫。
4、抓好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完善“创业指导、创业培训、创业孵化、创业贷款”四位一体的创业扶持体系,全面落实创业扶持政策,推动创业服务向纵深发展。在全市开展“创业故事汇”大型创业典型分享活动,树立创业典型、传播正能量,营造良好全市创业氛围。继续开展好我市初创企业经营者培训班,全面提升初创企业经营者创业能力,增强创业创新氛围。
5、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完善培训政策,健全培训管理制度,多措并举促进新招员工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创业培训、家庭服务业培训、建档立卡的农村劳动力培训、下岗失业人员培训、“临释”人员培训,进一步促进培训与就业有效对接。
6、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创新开展“春风行动”等一系列针对性、实效性更强的公共就业专项活动。建立全市统一的青年大学生就业和引进服务管理系统,建立健全青年大学生工业园区就业信息统计通报制度。推进领取失业金人员“指纹识别”签到管理,确保当月按时领取待遇。完善市级孵化基地的认定管理办法,全面促进公共创业孵化基地特色化、专业化、标准化发展。启动就业大厦家庭服务就业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探索制定家庭服务星级创建标准,大力发展诚信、规范、优质的家庭服务业,打造南昌家庭服务业品牌。
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7、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建立和完善全民参保登记信息数据动态管理机制,依托“五险统一征缴”管理平台,逐步规范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参保管理,不断提高五险同步参保覆盖面,加大欠费清理与上门稽核的力度,强化对不缴纳保险金企业的监管和执法。督促尚未开展五险统征工作的县区尽快落实相关举措。
8、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按照省人社厅统一部署,做好我市机关事业职业年金经办工作。推进企业年金备案制度的规范化。做好民生工程补贴资金申报工作和企业立功获奖人员、“十四类”人员提高退休待遇工作。贯彻落实好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被征地农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事项的通知》,完善我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制度。
9、完善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制度。策应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建立差异化的医保支付比例,引导参保人员就近在基层就医购药。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住院费用病种分值结算办法,积极探索推行城乡居民医保付费方式改革,力争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付费方式取得重大突破。推进生育保险医疗费在定点医院联网刷卡结算。全面落实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其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待遇。
10、加大工伤保险工作力度。加大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等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保障力度。结合行业用工特点,适时优化适合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参保登记、缴费、认定、康复、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支付等高效、便捷的管理服务流程和参保约束机制。结合我市实际,积极探索调整和完善我市工伤康复定点医疗机构布局。加强沟通,尽快启动工伤预防试点评估工作。加强劳动能力鉴定工作,争取改善场地条件、增配鉴定设备设施。
11、落实失业保险新政策。扎实开展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大力推进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补贴工作,进一步推进失业保险支持企业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政策兑现。
12、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落实好《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就业补助资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开展社会保险经办风险管理专项行动,完善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和内部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促进监督工作规范化。重点完善内控制度和政务公开制度,构建事中事后全方位监管体系。充分利用市社监会平台,科学谋划和高位推动全市社保基金监督工作,探讨明确市社监会委员单位和委员个人的职责及工作任务,落实市社监会章程,开展社保基金专项审计。
13、提升社保经办服务水平。按照“综合柜员制、网厅一体化、业务档案一体化、业务财务一体化、查询咨询多样化”的“一制四化”目标,加快推进社保业务“统受分办”经办模式改革,推行“前台无差别受理、信息化传递分单、后台分口审核办结”的经办模式,彻底破解老百姓办事难问题。进一步扩大异地就医结算人群,将离休干部列入异地直接结算范畴。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14、出台新时代人才新政。在市委组织部统一协调指导下,结合新时代的新要求,围绕人才“引、培、留”三个环节,出台并实施一系列具有前瞻性、独特性、操作性的新政策,不断优化人才创新创业环境,有效激发人才队伍活力。
15、加快建设中国南昌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市区联动,搭建工作机构,理顺管理体制,引导经开、高新、小蓝产业园区加速聚集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推动信息化平台建设、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打造专业化、多层次、多元化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链,争创中部一流、国内领先、与国际接轨的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园区。
16、加大引进海外人才工作力度。继续实施好“洪城特聘专家计划”、“洪城海鸥计划”、“洪城计划”等“洪城系列人才计划”, 做好“留创园”的引才及管理工作、引进海外人才工作站的调整和引才工作。举办好海外“双招双引”洽谈会,努力实现招才引智与招商引资的“同频共振”。做好2018年外国专家中国政府“友谊奖”、江西省“庐山友谊奖”推荐申报工作,做好南昌市外国专家“滕王阁友谊奖”的评选表彰工作。实施“洪城农才墩苗计划”,巩固“一村一品”示范体系建设,加强“一村一品”专项资金监督管理。
17、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等高层次人才选拔工作,开展南昌市青年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计划。加强博士后工作站的指导和管理工作。
18、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建设南昌公共实训基地。加强技能大师工作室、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建设。做好培训学校、鉴定所(站)的年度评估工作,提升培训机构的办学质量。加大“洪城工匠”的宣传力度,建立“洪城工匠”服务管理制度,实施技能人才培养提升工程,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引导市管技校优化办学模式和办学环境,扎实推进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联合优质企业、大师工作室等成立市级技工教育职教联盟,全面提升市管技校办学质量。
19、加大“双高”人才引进力度。围绕我市战略性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布“双高”人才岗位需求目录,搭建招才引智平台,每年组织不少于6场“洪城智汇招聘行”的赴外专场人才招聘会。加强人才交流和专家服务工作。
四、强化人事管理
20、加强人事考试管理。加强人事考试安全工作,开展考试工作人员安全警示教育和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加强考试重点环节和关键岗位人员管理。防范和打击高科技作弊,净化考场环境。主动适应人事考试发展的需要,逐步建立命题专家团队,为社会化考试自主命题奠定基础。
21、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坚持依法、科学、公平的考录原则,严格规范操作,严格履行程序,做好公务员考录工作。改进遴选考试方式,确保选拔优秀的基层公务员充实市直单位。认真做好公务员任职培训、业务培训、在职培训的组织指导工作,实现公务员初任培训全覆盖。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努力提高公务员队伍综合素质。完善市直机关绩效管理考核方式。规范检查考核评比达标表彰管理。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统一部署,开展政务诚信监督检查,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
22、抓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认真抓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全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全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及其他招聘工作。进一步推进县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督促指导县区人社部门做好具体实施方案和人员首聘及岗位设置动态管理。宣传落实执行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落实支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政策。
23、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根据省厅的统一部署,分类推进卫生、教育等职称制度改革,建立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相衔接的职称制度,积极探索具有南昌特色的职称制度改革。改进职称评审工作,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服务。做好2018年高、中级职称评审工作,中、初级职称认定工作,会计、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资格审查及考务督导工作。做好全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加强职称评审信息化管理。
24、做好工资福利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工资政策,做好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调整工作,完善市属事业单位2018年绩效工资总量申报核定工作。根据上级部门统一部署,及时跟进市级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改革、医疗卫生机构薪酬制度改革、建立地区附加津贴等改革举措,确保各项改革工作落到实处。探索建立工资业务网上经办,搭建数据信息的共享平台,不断提高业务经办能力。同时加强对县区、市直单位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25、做好军转安置工作。根据省军转安置工作领导小组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市军转安置工作的具体方案,认真完成省下达我市的年度军转安置工作。做好年度企业军转干部解困标准调整和走访慰问工作,督促落实企业军转干部医疗救助政策,抓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确保企业军转干部总体持续稳定。
五、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26、加大劳动关系协调力度。会同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市企联(企协)三方四家,持续推进全市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重点创建昌南工业园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培育特色、打造亮点,形成南昌经验。做好2018年企业薪酬调查工作。落实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加强劳务派遣和特殊工时审批监管。加强对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实施过程和结果监督检查,规范市属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及信息披露。
27、推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持续推动仲裁派出庭、流动调解室、案前调解中心建设,开展送法入企、信息推送两项服务,构建南昌劳动仲裁新模式。继续督促指导各县区深入做好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综合示范建设工作。加快推进调解仲裁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和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调解仲裁效能,结案率不低于93%、调解仲裁率不低于60%,终局裁决率不低于30%。
28、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投诉案件,组织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等专项检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大农民工维权保护力度,以治欠保支工作为重点,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实名制监管信息化,努力使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进一步遏制。以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为重点,全面落实守法诚信等级评价、违法行为社会公布、“黑名单”管理制度,构建源头预防、动态监管和失信惩戒相结合的监察制度体系。
六、加强自身建设
29、推进“互联网+人社”建设。整合各业务系统数据接口,加快建设覆盖全市的集政策宣传、招聘活动、用工信息为一体的就业信息系统,推动就业服务功能全面延展。搭建汇集“医疗、医保、医药”三位一体的“智慧医保”移动便民服务平台,建立覆盖全市的医保基金智能化监管体系,全方位满足广大参保者信息查询、业务办理、网上购药、预约挂号、缴费付费等服务需求。加快人社网络信息安全体系建设,做好应用级灾备系统建设项目,建立健全灾备体系和专业化运维团队,推进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三级标准工作。以建设南昌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人事档案管理中心为主体,建设南昌人才数据库、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数据库和影像库、社保电子档案等软件和系统,建设科学规范、高效便捷,全省一流、中部领先的全市人社档案中心。以建设就业监测综合指挥中心为载体,逐步接入就业监测调度系统、劳动监察指挥系统、人事考试监控系统,建设多业务共用、多网络接入、全平台管理的现代人社综合指挥中心,使之成为南昌智慧城市建设的一张名片,探索推进“惠民一卡通”建设。
30、加强基础性工作。推进法治人社建设工作,加大信息宣传工作力度,推进政务公开,做好各项政策的发布解读,加强各个板块特色亮点工作宣传,全面展示人社系统干事创业的良好风貌。认真抓好政策出台和执行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加强对县区劳保所等平台建设的指导力度,不断夯实便民惠民的基层平台。扎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31、加强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新要求,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创新推进“双带双创双促”主题活动,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宗旨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廉洁教育等。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切实抓好巡察问题整改,锲而不舍纠正“ 四风”,进一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长效化,深入推进红包治理和查处“微腐败”行为,持续加强窗口作风建设,建立健全干部的考核评价制度,打造一支忠诚、奉献、担当的人社干部队伍,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2018年南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 上一篇:没有了
- 下一篇: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