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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三大体系” 促劳动和谐

发布时间: 2018-06-04 17:16:07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字体: - -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也是创新社会管理、维护公平正义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南昌市人社局坚持从制度建设、模式改革、技术创新着手,着力构建防控、调解、执法“三大体系”,努力探索具有南昌特色的和谐劳动关系之路。
一、着力构建防控体系,筑牢和谐劳动“防火墙”
牢固树立“预防为先,防胜于消”理念,将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第一道关卡前移,构建防控体系,以“五张网”筑牢“防火墙”。
一是普法宣传构筑“防御网”。始终将劳动领域普法宣传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注重发挥企业预防劳动争议“第一道防线”的功能,连续两年深入公交集团等30余家企业开展“送法企业行”活动,零距离服务企业发展,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经常深入到各社区、招聘现场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和现场答疑,使劳动者能正确的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017年,累计向企业、社会组织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0000余份,现场解答各类人员提出的问题1500余人次,全市劳动仲裁年立案数首次降到500件以下,降幅达50%,为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是三方协调制度完善“组织网”。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的南昌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领导小组和南昌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印发了《南昌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了劳动关系三方四家协调制度,并指导县区同步建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构建了覆盖市、县区和基层三级的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网络,形成了协调管理劳动关系的强大工作合力。
三是集体合同制度织密“保障网”。坚持标本兼治,狠抓源头治理,积极发挥集体合同维护和谐劳动的保障作用。制定了《南昌市推进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实施方案》,围绕工资薪酬、休息休假、劳动保护等方面,指导工业园区和企业签订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连续数年联合举办南昌市工资集体协商“春季要约”行动。并规范和协调各类已建工会企业落实集体合同,积极开展集体协商,提高集体合同实效性和履约率。目前,集体协商工作已覆盖企业和法人单位20395家,覆盖职工66.6万人。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8177份,签订率达97.9%。全市签订行业性集体合同64份,建制率达到98%。
四是工资实名制构建“监督网”。重点打造农民工工资支付实名制信息化动态监管平台,逐步健全源头预防、动态监管、失信惩戒相结合的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长效机制对全市所有建筑工程领域项目开展农民工实名制信息采集,由项目用人单位统一制发农民工上岗证,农民工持证上岗,将支付的农民工工资资料和信息录入农民工工资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管理制度,由建设单位将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单独拨付到施工总承包企业在银行设立的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确保专款专用。完善工资保证金制度和应急周转金制度,千方百计保障农民工权益。
五是创建和谐企业打造“诚信网”。充分发挥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单位示范效应,在全市范围内积极开展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园区)创建评选活动。近年来,江铃汽车集团公司、昌南工业园区、西湖区南浦街道、青山湖区塘山镇等六家单位被评为省政府表彰的第一届江西省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单位。南昌双汇食品有限公司等40余家企业被评为江西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青云谱区昌南工业园被确立为省市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实验区。
二、着力构建调解体系,打造和谐劳动“调节器”
劳动调解是稳定劳动关系的“调节器”。在创建劳动和谐中,我市积极探索调解模式,创新调解手段,有效降低了劳动仲裁立案率。
一是健全基层调解组织。注重加强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建设,国有大中型企业和非公有制大中型企业预防调解委员会组建率达到100%,实现了“双覆盖”。县区所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和工业园区都建立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并建立了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名册和基层调解组织台账,及时向社会公开,为群众提供便捷的纠纷解决服务。同时,将基层调解组织的建设和规范化工作纳入了年度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综治考评。
二是建立法律援助站。在市劳动仲裁院成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一方面,为来访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另一方面,注重发挥人民调解的功能,积极通过诉前和解方式,促成当事人与企业和解,推动以调解方式结案。仅2017年接待咨询来访达1000余人次,调解成功80余起,为劳资双方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
三是创新建设仲裁派出庭。围绕中国南昌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联合创建了全省首个仲裁派出庭,指定业务骨干驻点在派出庭,把“院门”前推至“厂门”,使辖区1000多家企业有了家门口的裁判员和法规宣传员。2017年底至今,经开派出庭共受理各类劳动纠纷案件近百件,为劳动者挽回合法权益近千万元,大量劳动争议案件就近得到有效解决。下一步将在高新区、红谷滩新区复制派出庭模式,努力满足劳资双方对高效快捷法律服务的迫切需求。
四是率先推出流动调解室。率先在全省设立首家劳动争议“流动调解室”,由过去“等你来”变为“主动去”,走进企业、深入厂区,让劳动者在家门口解决劳动争议。2017年流动调解室以调解方式结案200余件,为劳动者维权金额达2000万元,调解结案率达82%。下一步,以多元化为创新点,从劳动仲裁、劳动监察和法律援助站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多元化案前调解中心,推动仲裁调解、人民调解和行政执法有机结合的“直通车”模式,努力实现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资源整合、一站服务。
三、着力构建执法体系,拧紧和谐劳动“安全闸”
坚持把严格执法作为促进劳动和谐、保障社会稳定的最后一道“安全闸”,从创新执法手段、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质量入手,努力构建科学完备的执法体系。
一是实施企业诚信黑名单管理。积极推进全市劳动信用体系建设,开展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市各类用人单位信用意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重点建立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将劳动用工、工资支付情况作为企业诚信评价的重要依据,实行分类分级动态监管,定期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使失信企业 “一处违法、处处受限”。2017年,我局上报市好佳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3家黑名单单位到市级媒体和平台网站。
二是搭建四省会城市劳动监察网上协查平台。会同长江中游城市群省会城市武汉、长沙、合肥人社部门,在全国率先搭建长江中游四省会城市互联共享的劳动监察信息化平台,该平台实现了跨区域案件在调查取证、文书下达、处罚等关键环节的网上协查互动,建立“信息共享、委托办案、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极大节约了办案成本、缩短办案周期,有效提高跨区域欠薪案件破解率。
三是建立市劳动监察“两网化”管理指挥中心。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手段,全国首创建立了劳动监察“两网化”管理指挥中心,在网络上实现了全市劳动关系情况可视化监控、劳动案件按址查询、案件关系人实名查询、即时通话、实时报警等功能,将事件现场和指挥中心有机联合,做到24小时监控全市劳动关系冲突动态,极大提升了劳动监察快捷高效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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